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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审批和一二级物业资质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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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三级物业管理资质审批和一二级物业资质初审
联系电话
0953-6019533
投诉电话
0953-6019533
许可条件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心县盐池县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第三十九条
申请资料
三级物业资质管理审批:
1.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4.有委托的物业管理项目;
5.建立并严格执行服务质量、服务收费等企业管理制度和标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系统。
一、二级物业资质初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5、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6、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科室审核(4个工作日)→领导审批(4个工作日)→窗口办结(1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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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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