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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初审
联系电话
0953-6019533
投诉电话
0953-6019533
许可条件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8号)第四、十四条
申请资料
1、注册申请表或者备案表;
2、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4、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5、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单位领导审核(2 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核(2 个工作日)→领导审批(2 个工作日)→窗口办结(1 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农牧局
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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