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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教师资格认定
联系电话
0953-6019533
投诉电话
0953-6018887}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教师资格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3.原国家教委《教师资格认定的过渡办法》4、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2000年9月5《宁夏回族自治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许可条件
1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2资料手续齐全。
申请资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或者材料:
1.身份证明;
2.学历证书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4.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发布认定公告;2.个人申请:由本人向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表》、身份证、学历证、体格检查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必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结业证书;3.由相应机构初步审查;4.由专家委员会进行教学能力审查;5.认定结果通知;6.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符合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7.完善信息库.
办理部门
盐池新区文化西街振兴路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30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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