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求职登记、档案托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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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法规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28号令) 第二章 求职与就业?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第五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第七条 劳动者求职时,应当如实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提供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明。 |
许可条件 | 劳动者年满16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或直接联系用人单位等渠道求职。 |
申请资料 | 无 |
办理程序 | 无 |
办理部门 | 盐池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
办理时间 | 5个工作日 |
决定部门 | 盐池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法律效力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28号令) 第二章 求职与就业?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第五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第七条 劳动者求职时,应当如实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提供个人基本情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明。 |
名称 | 描述 | 表格 | 样例 | 说明 |
流程图 | 38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