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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核定
联系电话
0953-6019533
投诉电话
0953-6019533
许可条件
吴忠市人民政府令第十七号《吴忠市工伤保险管理办法》
申请资料
证件材料及办理程序:
(一)登记与受理:
1、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先进行救治,并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池县医保中心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表》;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业务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登记,填写《工伤职工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4)自治区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及资料。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证明材料。业务部门核查工伤职工的参保缴费情况,审核用人单位的证件与资料,核对工伤认定事实与事故备案是否相符,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职工确认领取工伤待遇资格,进行工伤登记。
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12个工作日)→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窗口办结(1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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